当前位置:主页 > 关注 >

老人车祸去世 儿子无劳动能力——保险公司赔偿6年“抚养费”

发布时间: 2023-06-05 14:41:24 来源:沧州晚报


(资料图)

老人车祸去世 儿子无劳动能力——保险公司赔偿6年“抚养费”

盐山一名七旬老人因交通事故去世后,留下44岁没有劳动能力的儿子。经法院调解,保险公司赔偿了老人儿子6年的被抚养人生活费。

前段时间,一名七旬老人在一次驾驶电动三轮车外出时,与一辆机动车相撞后身亡。交管部门认定,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。

老人的二儿子虽已44岁,但因健康原因早已丧失劳动能力,也没有妻子和儿女。老人与妻子早已离婚。这些年,一直是他照顾二儿子。老人去世后,二儿子的生活成了问题。为此,老人的二儿子起诉了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,要求对方赔偿他14年的“抚养费”。

盐山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老人去世时已年过七旬,抚养能力有限,二儿子索要的14年“抚养费”实属过高,且老人的前妻对二儿子仍有抚养义务。最终,在法院的调解下,保险公司依法向老人的二儿子赔偿了6年的被抚养人生活费。

(记者 刘冰祎 通讯员 宫海军)​​​​

标签:

为您推荐